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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条措施

时间:2023-07-15 作者:城市乡愁 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 4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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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

记者从7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双向转诊机制等关键环节,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的12条政策措施。

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上,我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医保定点签约服务,鼓励实行按人头付费,对服务质量高、医保基金使用规范的,可适度提高医保结算标准。医保支付方式方面,我省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对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社区医院和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政策倾斜,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基层病组(种)范围,同时配合推动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促进县域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分布。医保报销待遇方面,我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进一步减轻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引导患者就近就医取药。(记者 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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