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行政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累计侦破盗掘、盗窃、倒卖、损毁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940余起,追缴各类涉案文物1.6万件(套)。公安机关累计追缴西周青铜凤尊、春秋青铜簠、东汉画像石、金代东夏国“行军万户侯印”等一、二、三级珍贵文物1000余件(套),其中包括从境外追回被盗的一级文物战国铜鎏金铺首衔环、明代青铜罗汉像等。
一年来,公安机关聚焦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盗窃、倒卖、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挂牌督办了一批大案,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追缴一批涉案文物。通过挂牌督办山西临汾“4·07”、吉林“5·25”、安徽淮北“11·29”等7起重大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件,公安部指挥相关地方公安机关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串并侦破案件130余起,追缴涉案文物4800余件(套);在打击整治损毁文物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处故意、过失损毁文物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等犯罪案件60余起。
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夯实基础工作,完善保障机制,织密织牢文物安全防护网。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健全完善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在线索通报、案件会商、文物鉴定等领域不断深化协作;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加强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工作指导。同时,加强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运维建设,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763条,协调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发布信息400条,为文物追索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单位周边巡查10万余次,会同文物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000余次,排查风险隐患8000余处,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