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高峰)16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相关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房十条”),已于10月10日印发实施。
主要内容: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及落实土地增值税征管规定,有利于减轻房企资金压力。优化商业指标比例,便于房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商业配套,推出适销对路产品,避免造成库存积压。
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定价,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在实现开发企业快速回笼资金的同时,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拓宽保障性房源筹集渠道,属地政府(管委会)可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对房地产去化周期偏长的项目可购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能减轻房企库存压力,又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实现多方共赢。
提高改善性住宅供地比例,适度放宽和优化高低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完善农房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试点政策,贷款可贷额度由不得超过农业转移人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并且可选缴存档次由原先五档提升为八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