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王荣琦报道 8月16日,中国船舶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签下5艘30.6万吨原油船、5艘11.5万吨原油船建造合同。这批新船将陆续在2027年至2028年交付,投入运营后,将为我国国际能源运输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30.6万吨原油船是大连造船自主研发的最新一代VLCC船型,总长333米,型宽60米,设计满足了最新国际公约、规范和大油运公司要求,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达到EEDI第三阶段标准,综合性能优异,通航性好,能够快速通航马六甲海峡,有效缩短营运周期,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基于船东常用的营运航速,兼顾改善船舶在风浪中的性能,大连造船对该系列船舶进行了型线优化,在此基础上,采用一体化设计的节能导轮、螺旋桨和消涡鳍,以追求更高的水动力性能,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
11.5万吨原油船是结合招商轮船的需求,为其量身打造的新阿芙拉船型,总长243米,型宽44米,秉持“安全、经济、环保”的设计理念,安装节能导轮、消涡鳍等节能设备,可最大限度提高能源效率和经济性。主机、发电机配备SCR脱氮设备和脱硫洗涤塔设备,满足氮氧化物(NOx)和硫氧化物(SOx)等的环保排放标准,具有优异的安全、节能、环保及适港性等特点。
大连造船与招商轮船的合作始于2007年。本项目签约生效后,大连造船本部为招商轮船建造的各型船舶订单达56艘,合计载重超1250万吨。该笔订单的签订将进一步深化中国船舶集团与招商局集团的全方位合作,巩固大连造船在中大型油船建造领域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标志着大连造船和招商轮船在携手践行低碳理念、实现“双碳”目标的进程中又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