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印发《北京市旅行社经营出境团队旅游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市场秩序和旅行社经营行为,确保出境团队旅游服务质量和人身安全。
《规范》提出,各旅行社要向合格的境内外供货商订购服务和旅游产品,在产品设计、研发、采购等环节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不得经营或上架“不合理低价游”出境产品,不得安排游客参观或者参与含有淫秽、赌博、涉毒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不得安排赴未经公布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外交部提醒的高风险地区以及有关敏感场所的旅游行程。要主动与境外地接资源加强沟通,细致核对具体线路行程安排,严谨签订合作协议,努力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及旅游团队行程安排顺利落实。
《规范》要求,出境旅游团队要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规范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填报和签证专办员管理。旅行社填报需审核名单,内容要翔实、准确。
《规范》明确,各旅行社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安排标准一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符合标准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或安排时,应与游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与游客进行逐一书面签字确认。对不同意更改行程或安排的游客,要妥善进行安排,坚决防止发生甩客、甩团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规范》还明确,旅行社组织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要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承办未成年人研学团队旅游的,须同主办方签订承办合作协议,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记者 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