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
“中秋、国庆”假期是旅游出行的好时节。为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助力长春市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提升文明旅游意识,不断推进全市文明旅游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旅游企业要依法经营,诚信规范
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旅游服务品牌,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旅游环境。
二、旅游从业者要遵纪守法、文明引导
旅游从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权利、维护游客利益,不“宰客”、欺客。要广泛开展文明告知、文明劝导、咨询服务、便民服务、应急求助等志愿服务,对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提醒、引导和规劝,共同推动文明出游良好风尚形成。
三、广大市民要遵德守礼、文明游览
广大游客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绿色旅游。积极践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拒食野生动物。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一花一木皆美景,一言一行显文明。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把文明旅游铭记在心上,见之于言行中:
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不乱写乱画,不踩踏草坪;
不攀折花木,不喧哗吵闹;
不躺卧座椅,不损坏文物;
不违规垂钓,不私搭帐篷。
树立文明意识,维护公共环境;
遵守公共秩序,爱惜公共设施;
保护文物古迹,遵守禁烟规定;
弘扬文明新风,做文明有礼长春人!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2023年9月26日
◆素材来源:长春政事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