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实现消除上饶市广丰区母婴传播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国卫妇幼发〔2022〕32 号)文件内容,7月25-26日,上饶市广丰区卫健委妇幼股股长黄青静、广丰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长杨林丽带领区艾梅乙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一行21人到九江市修水县开展学习交流,双方就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学习组一行人员对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资料进行现场查看学习,就艾梅乙规范管理、服务、妇幼信息数据统计、实验室管理、阳性病例随访调查、权益保障、性别平等和社会参与等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通过本次交流学习活动,加强了两地联系,学习了工作经验和做法,为推动广丰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