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 普通病房床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档次标准统一
即日起 濮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为加强濮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自2月1日起,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包括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统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统一市、县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档次标准等。
按照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价格的原则,大幅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以及历史偏高项目价格。按照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原则,提高诊查、护理、手术、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价格,以及历史偏低项目价格。同时,明确病房(病床)配置和收费要求,统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取消“干部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项目。
为解决全市价格标准不统一、比价关系不合理等问题,建立规范有序、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制,此次调整还统一了市、县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档次标准,确保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坚持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突出重点、有升有降原则,确保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调整方案由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经过数据分析、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等程序,并报省医保局、市政府同意后确定。
供稿:濮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