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 (记者 李子言)8月21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规范企业挂网和医疗机构采购行为,该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重点强化价格治理,注重医保支付协同,引导医用耗材挂网价格回归合理。
《通知》要求,在开展限价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集采挂网产品分类纳入价格联动范围;对未及时进行价格联动的限价挂网产品新增处罚措施,涉事产品须以核实后的全国最低挂网价为基础下调10%的价格,以保留其限价挂网资格,否则予以撤网。同时,新增挂网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明确制定全省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逐步分类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将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统一纳入挂网产品范围,将产品挂网方式优化为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限价挂网两种,取消了备案采购挂网方式。同时,将原挂网政策中限价挂网目录产品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议价调整为由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包括直接配送本企业产品的生产企业)议价,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产企业拒绝线上议价导致网采率低的问题。
各级医保部门要将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考核,对不按规定采购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约谈和通报,并按要求在医保总额预算、年终清算等方面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要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同级卫健、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监督惩戒,对企业在挂网申报、采购配送、价格联动和上传议价结果等环节出现的失信行为,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