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借新还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借款人向某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借新还旧”,诉讼中借款担保人辩称对涉案借款用于“借新还旧”不知情,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该银行向法院提交了视频录像等证据。录像显示,借款担保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曾向其释明涉案借款系“借新还旧”及作为保证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故法院支持该银行要求借款担保人连带还款责任的主张。
法院相关人员表示,该案件的审结对服务虎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金融法治化环境、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统一裁判尺度均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价值。
(王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