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对一起典型醉驾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区纪委监委等共计20余名公职人员到庭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审判员杨建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该案中的李某身为公职人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公职身份就会法外施恩。通过醉驾案件的公开审理,同时也让广大干部群众对酒驾的违法性、危害性有更深刻的认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警示作用。”庭审结束,杨建波法官以案普法,讲解醉驾等相关法律法规时说道。(田保庆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