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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水源地保护区3.7万株生态涵养林被砍伐

时间:2018-11-24 作者:张建 高敬 来源:新华社 点击: 186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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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吉林一水源地保护区3.7万株生态涵养林被砍伐


新华社长春11月23日电(记者张建 高敬)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3日通报,吉林省四平市在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大搞旅游开发建设,侵占水库库区,砍伐3.7万株水源涵养林,严重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


二龙山水库位于四平市东辽河上游,设计库容为17.92亿立方米,是东辽河流域最大的水库,也是四平市城区近60万市民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吉林省政府2010年批准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


通报认为,四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以为然,存在督察整改拖延应对、违法违规项目顶风而上、生态破坏触目惊心等三大问题。


通报说,2017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后,四平市水利局下辖的二龙山水库管理局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力,没有及时对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整改,仍持续提供游船娱乐等服务项目。2018年以来,有2万余游客直接进入一级保护区,4台观光车和19艘游船长期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穿行,严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直至7月临近整改时限才暂停对外出售门票、清退保护区内的观光车、游船等旅游设施。


督察发现,为了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和大御路文化广场两个项目,四平市委、市政府置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不顾,多次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现场督办施工进度。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因穿越水源准保护区,按照《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应报经吉林省政府批准,但四平市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开工建设。大御路文化广场前身为大御路码头项目,因地处水源保护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在多家环评机构拒绝编制环评报告书的情况下,为顺利通过环评,四平市临时将项目更名为大御路文化广场,并在没有办理发改、国土、水利、林业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在上述两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累计有30公顷近3.7万株林木被施工单位违法砍伐,项目沿线多个区域留下大片裸露的山体,与周边茂密森林形成鲜明对比,水源地水源涵养功能遭到严重破坏。


通报指出,四平市委、市政府重发展、轻保护,在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上打折扣、搞变通,在二龙山水库水质下降的情况下,仍然漠视整改要求,敷衍应对,工作拖延;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明知故犯,在推动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上不遗余力。四平市交通、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敷衍应对、工作拖拉,持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活动,执法违法。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调查工作,要求地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查处工作。


责任编辑:付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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