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
附件:
1.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名单.pdf
2.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主管: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
主办:城乡发展规划研究专业委员会
承办:北京华文共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顾问:金启涛 主编:朱志福 执行主编:谢谦诚 副主编:谢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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