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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梦想如何照进现实

时间:2016-09-24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城乡新闻网 点击: 70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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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临近,新一代的法律职业人即将走进考场。

 

他们中有人将成为法官、检察官,有人将成为律师、学者……他们也许同窗多年,未来的某一天将在法庭上狭路相逢,成为对手。

 

他们将为各自的职业奋斗,或居中裁判,或揭露犯罪,或为了捍卫当事人的权利穷尽一切努力。他们虽立场不同,却是为了同一个终极价值——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中国离不开他们作为共同体凝聚的力量。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今天的律师,明天的法官、检察官;今天的对手,明天的同事。”这曾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于宁的梦想。

 

今年6,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使得这一梦想照进现实有了制度保障。

 

梦想离现实还有多远?

 

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昕杰看来,当前各个法律职业之间还存在着互相冲突的问题,没有形成团结和共同的力量。

 

“一些律师缺乏对法律的敬畏,煽动当事人无理取闹,大闹法庭。”采访中,一些法官如此诉苦。

 

“法庭上,公诉人、法官对我们同仇敌忾。法庭外,律师的正常履职经常遭遇隐形阻挠。”不少律师也大倒苦水。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师傅不会毫无保留地把他的人脉交予徒弟,徒弟也不甘心一辈子给师傅打工。律师行业需要团队协作,现实却是团队会在一个阶段之后分开,各自成立新的团队。律师越来越多,律所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大。律师之间相互‘铲案子’等乱象频发。”行业内部,也有如此困扰。

 

梦想努力靠近现实

 

刘昕杰认为,破除偏见、建立认同是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前提,它的关键在于交流。“律师不能颠倒黑白乱辩护,法官、检察官也不能将律师视为天然的对立面。”

 

2013年开始,我国开始在法学高校和法律事务部门之间实施互聘制度的“双千计划”:20132017,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20163,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收到了四川大学的聘书。他开设的律师实务课程在开学时被很快“抢完”,学生着迷于他代理的经典案例。作为“醉驾入刑”的推动者,他早在踏上讲台前,就有了一大批“粉丝”。

 

刘昕杰于20153月交流到四川省政府法制办,挂职研究处副处长。一年的挂职经历让他看到了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做出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很难,让成果真正影响决策更是难上加难。这其中,除了体制,还有法治信仰的问题。”

 

在他看来,高校与实务部门之间互派挂职只是浅层次的经验交流,只有实质的职业交流才更符合“共同体”的设定。

 

2014,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方针,被法律界视为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政策性指导。在此鼓舞下,各地推进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步伐日益加大。

 

为落实《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四川省已出台实施细则。这一消息让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子诗有些振奋。

 

2009,霍子诗曾报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无奈名落孙山。如今,已成为四川省知名刑辩律师的他有望重拾当初的“英雄梦想”。

 

期待梦想照进现实

 

在霍子诗跃跃欲试的同时,更多的优秀律师在考虑一个问题——即便渠道畅通,值得吗?

 

而法院、检察院的院长、检察长们也在思考另一个问题——真有愿意干活的律师来吗?对于正在经历司法改革阵痛的广大法官、检察官们来说,现在无疑是一个尴尬的时期。

 

作为四川省去年办案数量最多的基层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2014年、2015年一线法官人均收案数为302件、482,今年上半年已达361件。

 

迫于“案多人少”的压力,许多法官出走。在成都中院,去年一年中流失的法官就超过20,其中不乏业务骨干。“并非扛不住压力,而是案件年年增加,看不到尽头,法院又不能‘限号’,这种感觉使人倦怠,渐渐吞没了过去的理想。”一位离职法官对记者表示。

 

待遇也是法官离职的一大原因。在成都中院,一位中层干部一年的收入约为10万元。对于企业和律所来说,有审判经验的法官是不惜花重金也要挖来的人才,他们给出的价码是10万的好几倍。

 

对于坚守的法官、检察官们来说,要保住手中“饭碗”也并不易。过去,他们经历了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的洗礼,随着额制改革的到来,还将面临入额考试的考验。

 

面对如此情形,要落实中央精神,吸引优秀的律师、学者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成为一道难题。

 

“提高待遇和吸引高素质人才是相互演进的关系。”武侯法院院长唐卫说。“只有职业共同体内薪酬、投入产出比大致一致,才能实现相互间流动。与此同时,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还应创造一种协调性,使不同的岗位实现不同的人生价值。”

 

“或许当未来法官、检察官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法律至上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能从中获得更多的职业尊荣感时,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披上法袍。”霍子诗没有忘记他的“英雄梦想”,然而刚当上父亲的他,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思考。

 

来源:新华社  (记者吴光于)

 

责编:张峰  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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