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法草案即将三审
拟明确规定禁止开采泥炭
本网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秀萍)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表示,湿地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12月20日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三次审议稿拟明确规定禁止开采泥炭等。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湿地保护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据了解,在10月23日至11月21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湿地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共收到59人提出的102条意见,另收到群众来信3封。社会公众对占用湿地的审批管理、湿地保护的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重要湿地修复活动的监管等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湿地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增加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的规定;增加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湿地保护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考虑到泥炭沼泽湿地对生态环境极为重要和特殊,明确禁止开采泥炭,并加大对开采泥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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