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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机关 全面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 做好常态化“体检”工作

2023-11-23 10:31:55 来源于:中国城乡新闻网

近年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强化全省检察机关审计“一盘棋”,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动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构建审计监督大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对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一是设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研究谋划内部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纳入年度工作内容,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助力全省检察机关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二是督促压实市县(区)两级党组书记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单位“一把手”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的管理。三是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形成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大格局。

二、健全体制、规范管理,筑牢内审工作基础

内部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首先,健全机构设置,夯实工作基础。指导11个市、分院设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督促市、分院、综合部门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12个,内审专兼职人员212人。指导市、分院内部审计业务10余次,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计调查6次。其次,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制定印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修订完善内审规章2项,拟定出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进一步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第三,创新培训方式,打造专业队伍。统筹审计资源,指导市、分院通过“以审代训”方式协调内审人员25人次参与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信创工程和工程项目及部分市、县院主要领导经责审计等12个审计项目,既缓解了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锻炼提升了内审人员业务能力。举办和指导市、县(区)两级院机关开展内审人才库业务培训,采取分类指导、专题辅导、系统培训等,宣传政策、讲解案例、答疑解惑。三年来,共组织内审人员业务培训218人次,开展现场交流5场,分片区组织内审工作研讨座谈会3次,内审队伍综合素质显著提升。

三、强化职能、优化服务,提升内审工作质效

加强对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既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也是《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我们聚焦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检察机关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第一,突出指导优服务。指导11个市分院修订完善了内部审计相关制度,有的出台了《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有的印发了《内部审计暂行规定》,有的坚持“一季度一座谈”制度。省院多次派人深入市、分院召开内部审计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交流研讨、取长补短。从编写审计方案、完善审计取证、撰写审计报告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帮助内审机构优化组织方式,规范工作流程。第二,强化监督促整改。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审计监督。2020年以来,对省、市、县(区)三级院内部审计情况及115个市、县(区)院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出整改建议函4份。把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效果纳入省、市院政策审计、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审促改,推动内部审计提质增效。另一方面,全过程跟踪问题整改。督促各市、分院检务督察部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职责、做实审计整改,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预防。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定期回访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运用分类推进、定期通报、强化考核等机制,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第三,注重宣传扩影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亮点,撰写的《陕西对市县两级院“关键少数”用车用房用钱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陕西“四项机制”强化审计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陕西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首次内审人员“三能”本领专题培训,助力内部审计走深走实》等多篇经验介绍材料被中、省媒体网站刊发,内部审计影响力持续提升。(张积科 通讯员 贺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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