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肥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款7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单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超5%且未经监管部门核准;重大关联交易未经理事会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时任肥乡联社主任田勇、时任肥乡联社计划财务部经理常丽敏、时任肥乡联社监事长王欣、时任肥乡联社审计部经理高军花等4人均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