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本市将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普惠试点机构园所经认定后,将比照本市现行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政策享受生均定额补助和租金补助。
根据市卫健委、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参与试点的机构园所应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近3年内无违规办托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办托风险隐患,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公办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办幼儿园托班、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各区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投入、办托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每人每月托育服务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其他普惠托育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普惠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托班、其他普惠托育机构应根据办托成本、补助标准等因素,与区教育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收退费规则等应以招生简章等方式向家长告知,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明确,试点机构园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同一家机构园所不得同时存在普惠和非普惠两种服务标准。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