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勇
近日,宁夏一位网友晒出一张宁夏儿童医院收费凭证,其中一项名为“静脉输液(座椅一组)”的收费项目引发广泛关注。2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这项费用是符合相关规定的。(6月26日《燕赵都市报》)
实际上,不是只有宁夏儿童医院向患者收取输液座椅费,其他地方医院也有过这类收费。早在十几年前,上海、济南两地医院就曾因收取输液座椅费被媒体曝光,之后两地均取消了这项收费,当地物价局还下发通知,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不得另外加收观察、垃圾处理、取暖(空调)、座椅等其他任何费用。此后,其他省份也鲜有类似的事例。谁也没想到,十几年后,宁夏又出现了“输液椅费”的新闻。
如宁夏医疗保障局回应所言,医院向输液患者收取座椅费有收费依据,不属于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但显而易见的是,两块五毛钱的输液座椅费虽然合规,也不算多,却背离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本质属性。座椅不同于床位,患者已经向医院支付了药费、挂号费、诊疗费等费用,医院为输液患者提供座椅属于基础服务。这如同顾客上饭店吃饭,饭店为顾客提供桌椅板凳一样,都属于基础服务范畴。医院向患者收取两块五毛钱的输液座椅费,给群众留下的是“大钱小钱两手抓”逐利观感,有损医疗机构的公共形象,也不利于医患关系。
让医疗收费合规又合理合情,各地医疗、物价主管部门应当以这起医院收取输液座椅费事件为契机,及时回应民意诉求,尽快对包括输液座椅费在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梳理,重新制定收费目录,取消输液座椅费等不合理收费,减轻患者看病负担,这是公立医院彰显公益性本质属性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