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议试点工作,着力推动领导干部“述考评督责”全链条贯通。
出台《淮北市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实施暂行办法》,根据党委和政府工作职能、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干部职责,进一步区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政干部的述法考核评价指标。实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集中述、专题现场重点述和书面述法全覆盖有机结合,同时推动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述法主体延伸至镇(街道)各机构及所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严把专题述法报告审核关,市委依法治市办逐项对照述法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市委组织部与市委依法治市办有效联动,将述职述法融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设置专门版块撰写述法内容,将单位述法考核测评结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
针对性开展一对一现场点评,力求见人见事、点评精准。邀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进场评议、面对面问政,结合述法主体现场答疑表现评议打分,力求评分真实客观。明确领导干部述法评价结果以“述职述法”“现场述法”两个测评和“专题述法报告”一个得分,按权重汇总评定。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综合评分通报市委组织部和各相关单位,列出个性化问题清单,对述后整改实行点对点反馈,督促各单位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将述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规定动作”,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将第一责任人履职的“刚性”指标纳入巡察清单,实现多种监督力量同向发力。
此外,对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纠错率高等情形,述法评议实行倒扣分。发生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述法主体直接评定为“不称职”等次,述法主体考核评价结果影响所在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同时,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将述法考核评价情况作为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姜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