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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一场闭门研讨如何聚焦矿产资源安全?

2023-11-20 10:12:59 来源于:封面新闻

“今天的论坛,汇集地质界、矿业界、法律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将从法治角度深入分析能源资源安全发展现状与趋势,聚焦《矿产资源法》修改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11月19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研究员、国务院原参事张洪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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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原参事张洪涛。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当日,第三届矿业法治高峰论坛暨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闭门研讨会在京召开。张洪涛在论坛致辞中表示,今天的论坛主题是“聚焦能源矿产安全,推进矿业法治建设”,对矿产资源、能源在内的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改革与开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需要。

本次论坛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支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资源能源教育分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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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访谈环节。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能源矿产安全

提高到粮食安全的高度

我国是资源大国,也是人口大国,资源总量大、品类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偏低。从矿产资源看,小型矿床较多,大型矿床较少,共生、伴生矿床较多,单一矿床较少,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92%以上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于矿产资源。虽然,我国近年来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但超过10个矿种的进口依存度超过50%。

新华社报道显示,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会议强调,“确保粮食安全、能源矿产安全。”矿产安全,也由此达到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相提并论的高度。

“2023年,被业界誉为‘矿政改革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介绍,《矿产资源法》修改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之中,国务院制定的《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在修改,制约矿业发展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被《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取代,有利于矿业发展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相继出台……

作为多年从事矿产资源法律事务的一线人士,曹旭升认为,本次论坛在矿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召开,有利于汇集各方智慧,助力矿业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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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质矿产部副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裕伟。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矿产品消费大国

如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

作为矿产品生产、进口、消费大国,如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论坛期间,多位专家、学者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探讨。

原地质矿产部副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裕伟作了题为《矿法基本问题研究》的报告,指出了矿法修改应当解决的基础问题。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人、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原司长鞠建华作了题为《矿业行业需要重点研究和关注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指出了矿政管理所面临的挑战。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中心主任李显冬作了题为《修改的焦点问题》的报告。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法律服务分会主任栾政明作了题为《修改十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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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旭升。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矿产资源法》修改

关乎矿业长远发展

当日下午召开的“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闭门研讨会”由应急管理大学(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会上,专家、学者们就《矿产资源法》修改、2024年矿业法治研究方向和相关提案、矿企合规管理、矿业案件调解和仲裁、矿业服务一体化、矿山安全生产、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和矿业走出去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矿产资源法》修改,关乎矿业长远发展和矿产资源安全。应加大矿业法治基础研究,应通过绿色勘查、绿色开发、生态修复保障矿与自然和谐共生,应理顺矿业税费关系调动探采积极性,应加强矿业企业合规管理,应加大矿业法治人才培养投入,应从立法层面切实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见习记者 何金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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