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法院城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两家纠纷企业找出了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与被告自2019年建立合作关系,被告从原告处购买金属稀料,原告供货至2021年,被告未能及时支付货款。2023年10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万余元。
该案件均分到了城郊法庭庭长武洋手中,拿到卷宗后认真研读了案件材料,认为原告是为了尽快拿回货款,而被告是受疫情期间的影响丧失暂时的支付能力。城郊法庭从企业角度出发,为尽量减少影响企业信誉,确实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审理过程中多次做双方工作,被告最终同意支付原告5万元货款,剩余货款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原告自愿撤诉结案。原告方为表示感谢,向城郊法庭办案干警送来了感谢锦旗。
宁陵法院城郊法庭始终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帮助企业尽快解决纠纷,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田宁 葛红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