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速裁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一次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案件办理驶上快车道。
原告苏某与被告章某、汪某是朋友关系,两被告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向苏某借款18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借款期限届满,苏某多次催要未果后,遂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双方,得知苏某还曾向章某借款2万元,用于其家庭生活开支,目前案件已经提交法院。而被告方同意偿还欠款及利息,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立即还款。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法官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决定对两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深入分析了双方争议焦点,并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共同商议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为此苏某再次来到法院,将一面写着 “尽职尽责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田保庆 贺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