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一起诈骗案在中北大学科艺苑公开开庭审理。11月6日,记者从尖草坪区法院了解到,为了增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该院将庭审搬进高校,中北大学600余名师生观摩庭审,以“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的方式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2023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在位于我市尖草坪区的家中,使用自己的两个手机号通过做“手机口”的方式,协助上家冒充快递客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并以此非法获利1448.93元(已退缴)。6月14日11时许,被害人冷某某在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家中接到自称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使用的号码为被告人刘某某作案使用的手机号),后被对方以赔付延误保险需要大额流水为由骗走1.4万余元。
庭审中,主审法官张育敏围绕是否构罪、量刑标准等焦点问题,依法询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为共同犯罪。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刘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据此,法官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手机口是什么意思?”“当前电诈犯罪特点有哪些?”……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姚芳为学生们现场答疑解惑,围绕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被骗的常见情形、“帮信罪”的典型案例,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基本情况等与大学生密切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主审法官张育敏表示:“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因找兼职被骗案例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走上犯罪道路,此类案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此次校园庭审活动不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诉源治理的‘实践课’,对帮助大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有极大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