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讯 记者刘乐报道 记者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持续组织开展关爱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不断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保障机制,扩大覆盖范围。目前,全省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开展专项宣传活动6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
为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法律援助需求,我省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力度,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主张相关权益等情形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同时,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街道)13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形成纵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并依托老龄委建立横向法律援助工作站49个,不断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此外,我省还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服务、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和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功能,扩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渠道。为老年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为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