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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用人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时间:2019-07-08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城乡新闻网 点击: 74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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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上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进一步完善。这是贯彻党的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新时代制度成果。

 

坚持重点论,监督检查要抓住关键处。重点监督检查干部选拔权限以及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突出党管干部原则;重点监督检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把政治观、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突出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重点检查机构规格、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深入考察、认真审核情况,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政策规定;重点检查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确保干部选拔遵守组织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任前事项报告,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坚持专项检查,坚持离任检查,坚持问题核查,各级党委、部门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监督程序。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全过程监督;核查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情况,强化组织监督;核查领导班子对干部任免讨论情况,防止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自查机制,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强化组织部门内部监督。除此之外,还应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高悬正义之剑,加强责任监督。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等各单位、各人员在干部检查监督过程中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权责清晰,追责明确。同时规定对党委(党组)有书面检查、通报、改组的处罚办法;对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有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诫勉,停职、调离岗位、限制提拔,责令辞职、降职,给予处分,移送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的处罚办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督促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做到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政治环境风清气正,干部才能脚踏实地干工作。《办法》以及34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新时代干部选拔、监督、问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办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用好制度利器兴利除弊,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来源:光明网---党建


责编:李丹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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