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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基层法律顾问服务新标准对从业资历有要求

时间:2018-10-27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城乡新闻网 点击: 182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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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标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导则》26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法律顾问服务的基本原则、聘用条件、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法律服务成果等进行规定。

 

目前,全省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法律顾问服务基本实现对全省2万多个村(社区)全覆盖。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开顺告诉记者,我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发展势头迅猛,但在服务内容、范围、方式、流程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服务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亟需对法律顾问服务的主体、边界、内容、成果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导则》提出,除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基本条件外,法律顾问还要满足政治素养、职业操守、从业资历等多方面要求。比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执业满2年以上;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等。对法律顾问参与基层经济活动、社会事务等给出更明确规范。比如,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土地承包、农田水利建设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等。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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