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与生活》综合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就如何落实《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从6个方面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
在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方面,《通知》重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强调要切实落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生产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
在抓好疫情排查处置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在继续做好全面监测排查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测排查工作;要求各地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责任,并规定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在加强畜禽调运监管方面,《通知》提出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活畜禽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
在严防外疫传入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内防外堵,密切配合,加强边境、口岸等重点区域防控。
在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护好生猪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
在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方面,《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基层兽医机构和队伍;要确保扑杀补助及时兑现,防控经费和动物检疫工作经费足额拨付;要强化基层兽医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动物防疫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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