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1月1日电 (杨一帆、王菲菲)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省旅游条例》于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旅游业明确为全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并提出建立旅游资源开发经营退出机制,对旅游资源造成严重浪费或破坏将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收回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
山西省旅发委主任盛佃清说,条例的出台在山西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实现山西经济由地下转地上、黑色转绿色的重要举措,是破解“一煤独大”难题的重要途径。
条例明确要规划先行,旅游发展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规划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兼顾旅游功能。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02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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