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措施,明确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以此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
山西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
此外,山西还将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工作体系,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补贴,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责编:长弓 实习生 鲍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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