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规发〔2021〕121号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我们编制了《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30日
主管: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
主办:城乡发展规划研究专业委员会
承办:北京华文共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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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705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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