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城乡新闻网 (官网 ) ,城乡经济,城乡文化,城乡特产,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数字乡村,三产融合,农业现代化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重大国策 振兴要闻 经贸参考 经济前沿 特别报道 复兴要略 民生民声 政策解读 规划与示范 安全与健康 数据新闻 内外双循环 城乡中国 现代农民 三农博览 乡村新时代 治理与法制 科技全景 乡愁拾遗 供采资讯 机构动态 智慧发展 期刊杂志 在线视频
网站首页    今天: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重大国策

全民免费再次明确 新冠疫苗费用由医保和财政负担

时间:2021-01-10 作者:金振娅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点击: 7236 次
0

【权威发布】


光明日报记者 金振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


就近期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的社会关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月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曾益新,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国家卫健委疾控局负责人崔钢,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给予了回应。


政府承担全部费用,个人不承担疫苗的成本和接种费用


对于有个别地方收取接种费用的情况,曾益新表示,我们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的名义发文,要求立即整改。目前看来,各地对执行免费接种政策都做得挺好。


他指出,要求各地参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模式,由各级政府组织和安排费用保障,推进新冠疫苗的接种,个人不承担疫苗的成本和接种费用。


李滔表示,新冠疫苗附条件上市以后,疫苗免费接种是在居民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企业按议定价格提供疫苗的费用,加上接种服务等全部的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居民个人不负担。


“我们主要通过动用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和财政资金共同承担新冠疫苗及接种的费用,不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大家看病就医的待遇。”李滔表示,目前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疫苗附条件上市后疫苗接种费用保障的细化操作方案。


已接种新冠疫苗900余万剂次


疫苗接种是控制传染病大流行的最有力武器。据曾益新介绍,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我国开展了重点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今日,已接近750万剂次,加上之前针对高风险人群接种的160余万剂次,累计开展疫苗接种900多万剂次。


曾益新表示,随着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特别是随着生产供应保障能力逐步提升,将全面有序地推进高感染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并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从而构建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


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备受社会关注。对此,王华庆介绍,根据监测结果,现在报上来的疑似不良反应,80%是一般不良反应,其中有十万分之六是异常反应,大多数都是过敏性皮疹,严重不良反应大概是百万分之一。


王华庆介绍,通过与历史数据相比,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大家也知道,疫苗出现不良反应是其特性。目前国外也在接种新冠疫苗,也有不良反应和偶发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这是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正常现象。


王华庆强调,接种之前,接种机构要把疫苗特性和疫苗存在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告知,在受种者知情同意之后进行接种。另外,受种者去接种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接种医生会作出是否可以接种的判断。


他指出,接种之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一旦出现严重的过敏性反应,在现场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假如30分钟观察后,怀疑自己有什么问题或者身体不适,也建议去医院及时就医。


病毒变异目前不影响疫苗保护力


新冠病毒的变异问题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曾益新表示,我国从一开始就设立了专门课题组,来研究、监测新冠病毒的变异情况。最近在英国,病毒出现了新的变异,就是S蛋白第501号氨基酸发生变异,这个变异刚好处于关键位置,是病毒跟人体细胞受体结合的关键部位。


曾益新指出:“这个情况我们特别关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和中山大学病毒研究所,都专门对这一毒株进行了研究。


据他介绍,科研单位已经对我国1月至6月出现的病毒,与这次英国的突变株进行了对比。研究显示,境内早期的病毒毒株和英国的突变病毒毒株,不会影响疫苗的保护力,这一点非常明确。


他强调,病毒的变异是个持续过程。目前看来,新冠病毒的变异速度还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变异速度不是特别快。但是,我们要高度关注,继续密切监测病毒的变异情况,万一突变累积到一定程度,影响到疫苗的保护力,我们也要做提前准备,开展广谱性的新冠疫苗或者变异后的新冠疫苗研究,以有效应对可能产生的问题。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10日 02版)


[ 责编:姚坤森 ]


转自:光明网

    暂无相关评论!

推荐文章

复兴要略

更多+

振兴要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主管: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

主办:城乡发展规划研究专业委员会

承办:北京华文共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顾问:金启涛 主编:朱志福 执行主编:谢谦诚 副主编:谢立平

电话:010-67056229

Copyright©2016-2023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城乡新闻网

京ICP备16037416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000号